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将实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说:“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禁止设置歧视政策。
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和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教育法还明确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在专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这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陈子季说。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同时,职业教育法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等要素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
教育部将支持一批优质高职专科学校独立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指导符合条件的高职专科学校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赋予职业学校在机构设置、人才招聘、职称评审、内部薪酬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方面更多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