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启动。国家文物局明确,此轮创建工作将侧重专题性。
2020年,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公布,北京市海淀区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等6个示范区上榜。第二批示范区创建工作将突出各类文化遗产资源、各方面优势政策力量系统集成,突出文物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双向促进。
国家文物局明确,申报成为国家文保示范区,有一系列条件需要达标。如申请地区要因地制宜确定创建主题和创建目标,明确区域范围、任务举措等,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文物依法科学保护、合理创新利用、现代化治理、融合发展水平较高,近三年无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在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某个或多个方面已形成先进经验做法。
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最多推荐1项创建申请。国家文物局将组织开展现场考察、专家评估等,核定并公布第二批示范区创建名单,完善示范区建设相关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