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 11:20:51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锦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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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中国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这话重在说明( )
A.要坚持三步走的发展战略
B.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共同富裕
C.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
D.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的目标是“富强”
【答案】B
【解析】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本题重在说明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共同富裕。故本题选择B。
2.下列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 )
A.甲继承其父的房屋
B.乙送给今年刚满6岁的小朋一台电脑作生日礼物
C.丙的存款共得利息80元
D.12岁的丁把爸爸给买的刀送给朋友。
【答案】C
【解析】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权利主体根据一定法律事实取得所有权,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后者则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原始取得方式主要包括:生产、收取孳息、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添附等。C项,丙的存款共得利息80元属于收取孳息,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ABD项均属于继受取得。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3.海明小学六(一)班学生小毛,因班主任蔡老师安排,在周五大扫除中负责擦窗户,小毛在擦拭中不小心摔下致右脚受伤,请问这起事件责任承担主体是( )
A.海明小学
B.海明小学校长
C. 小毛
D. 班主任蔡老师
【答案】A
【解析】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故本题选择A。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其中不包括( )
A. 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B.有明确的被告
C. 具体诉讼请求
D. 有充分确凿的证据
【答案】D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选择D。
5.某天,几位路人在街上抓住了正在行窃的钱某,为对其实施惩罚,几人将钱某双手捆绑,并让其跪地示众。此行为侵犯了钱某的( )
A. 人身自由权
B.人格尊严
C.控告检举权
D.国家赔偿权
【答案】B
【解析】A项,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的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题干中“三位路人抓住了正在行窃的赵某,并将其双手捆绑”的行为是合法的,是为了控制住违法分子。人格尊严,是指公民所具有的自尊心以及应当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三位路人让赵某跪地示众,侵犯了赵某的人格尊严。B项当选;CD项与题意无关,排除。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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